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
佛在越祇國舍羈瘦國,亦說一名遮匿迦羅國。
時佛坐行安般守意九十日,
佛復獨坐九十日者,思惟校計,欲度脫十方人及蜎飛蠕動之類。
復言我行安般守意九十日者,安般守意,得自在慈念意;
還行安般守意已,復收意行念也。
安為身,般為息,守意為道。
守者為禁,亦謂不犯戒;禁者亦為護;護者,遍護一切無所犯。
意者息意,亦為道也。
安為生,般為滅意為因緣,守者為道也。
安為數,般為相隨,守意為止也。
安為念道,般為解結,守意為不墮罪也。
安為避罪,般為不入罪,守意為道也。
安為定,般為莫使動搖,守意莫亂意也。
安般守意,名為御意至得無為也。
安為有,般為無。
意念有,不得道;意念無,不得道;亦不念有亦不念無,是應空定,意隨道行。
有者謂萬物,無者謂疑,亦為空也。
安為本因緣,般為無處所。道人知本無所從來,亦知滅無處所,是為守意也。
安為清,般為淨,守為無,意名為,是清淨無為也。
無者謂活,為者謂生,不復得苦,故為活也。
安為未,般為起。
已未起,便為守意;若已意起,便為守意;
若已起,意便走,為不守,當為還,故佛說安般守意也。
安為受五陰,般為除五陰,守意為覺因緣,不隨身口意也。
守意者,無所著為守意,有所著不為守意。
何以故?意起復滅故。意不復起為道,是為守意。
守意莫令意生,生因有死,為不守意;
莫令意死,有死因有生,意亦不死,是為道也。
安般守意有十黠,
謂數息、相隨、止觀、還淨四諦,
是為十黠成,謂合三十七品經為行成也。
守意,譬如燈火,有兩因緣:一者、壞冥;二者、見明。
守意:一者、壞癡;二者、見黠也。
守意,意從因緣生,當緣因緣莫著,是為守意也。
守意有三輩:
一者、守令不得生;
二者、已生當疾滅;
三者、事已行當從後悔,計億萬劫不復作也。
守與意各自異,護十方一切覺對不犯是為守,覺彼無為是為意,是守意也。
守意中有四樂:
一者、知要樂;
二者、知法樂;
三者、為知止樂;
四者、為知可樂;是為四樂。
法為行,得為道。
守意六事為有內外:數、隨、止是為外,觀、還、淨是為內。
隨道也,何以故?念息相隨,止觀還淨,欲習意近道故。
離是六事,便隨世間也。
數息為遮意,相隨為歛意,止為定意,觀為離意,還為一意,淨為守意。
用人不能制意,故行此六事耳。
何以故數息?用意亂故。
何以故不得?用不識故。
何以故不得禪?用不棄習盡證行道故也。
數息為地,相隨為犁,止為軛,觀為種,還為雨,淨為行,
如是六事,乃隨道也。
數息斷外,相隨斷內,止為止罪,行觀却意,不受世間為還,念斷為淨也。
意亂當數息,意定當相隨,意斷當行止,得道意當觀,不向五陰當還,無所有當為淨也。
多事當數息,少事當相隨,家中意盡當行止,畏世間當觀,不欲世間為還,念斷為淨也。
何以故數息?不欲隨五陰故。
何以故相隨?欲知五陰故。
何以故止?欲觀五陰故。
何以故觀陰?欲知身本故。
何以故知身本?欲棄苦故。
何以故為還?厭生死故。
何以故為淨?分別五陰不受故。便隨黠慧八種道得,別為得所願也。
行息時為隨數,相隨時為隨念,止時為隨定,
觀時為隨淨,還時為隨意,淨時為隨道,亦為隨行也。
數息為四意止,相隨為四意斷,止為四神足念,
觀為五根、五力,還為七覺意,淨為八行也。
得息不相隨,不為守意;
得相隨不止,不為守意;
得止不觀,不為守意;
得觀不還,不為守意;
得還不淨,不為守意;得淨復淨,乃為守意也。
已念息,惡不生,復數者,為共遮意,不隨六衰故。
行相隨為欲離六衰,行止為欲却六衰,
行觀為欲斷六衰,行還為欲不受六衰,行淨為欲滅六衰。
已滅盡,便隨道也。
數息欲遮意,息中有長短,當復遮是長短意也。
何以故?守意欲止惡故。惡亦可守,亦不可守。
何以故?惡已盡,不當復守也。
數息有三事:
一者、當坐行;
二者、見色當念非常不淨;
三者、當曉瞋、恚、疑、嫉、念過去也。
數息亂者,當識因緣所從起,當知是內意。
一息亂者是外意過,息從外入故;
二息亂者是內意過,息從中出故。
三五七九屬外意,
四六八十屬內意。
嫉、瞋恚、疑,是三意在內;
殺盜婬、兩舌、惡口、妄言、綺語,是七意及餘事屬外也。
得息為外,不得息為內。
息從意生,念息合為一,數息至盡數,為一亦非一,意在外,息未盡故。
譬如數錢,意在五,數為一也。
數息所以先數入者,外有七惡,內有三惡,用少不能勝多,故先數入也。
數息不得者,失其本意故。
本意,謂非常、苦、空、非身。
失是意墮顛倒故,亦為失師。
師者,初坐時,第一入息得身安便次第行;為失其本意,故不得息也。
數息,意常當念非常、苦、空、非身,計息出亦滅,入亦滅。
已知是得道,疾當持非常恐意。
得是意,即得息也。
入息、出息所以異者,出息為生死陰,入息為思想陰;
有時出息為痛痒陰,入息為識陰。用是為異,道人當分別是意也。
入息者為不受罪,出息者為除罪,守意者為離罪。
入息者為受因緣,出息者為到因緣,守意者為不離因緣也。
數息不得,有三因緣:
一者、罪到;
二者、行不互;
三者、不精進也。
入息短,出息長,無所從念為道意,有所念為罪;罪惡在外,不在內也。
數息時,
有離意為喘息長,得息為喘息短,
不安行息為長,定為短。
念萬物為長息,無所念為短息。
未至十息,壞復更數為長息,得十息為短息。
得息為短,何以故?止不復數故。
得息亦為長,何以故?息不休,故為長也。
喘息長自知,喘息短自知:
謂意所在為自知長短,意覺長短為自知,意不覺長短為不自知也。
道人行安般守意欲止意,當何因緣得止意?
聽說安般守意,何等為安?何等為般?
安名為入息,般名為出息,念息不離,是名為安般。
守意者,欲得止意。
在行者、新學者,有四種安般守意行,除兩惡十六勝,
即時自知,乃安般守意行,令得止意。
何等為四種?一為數,二為相隨,三為止,四為觀。
何等為兩惡?莫過十息,莫減十數。
何等為十六勝?
即時自知喘息長;即自知喘息短;
即自知喘息動身;即自知喘息微;
即自知喘息快;即自知喘息不快;
即自知喘息止;即自知喘息不止;
即自知喘息歡心;即自知喘息不歡心;
即自知內心念萬物已去不可復得,喘息自知;
內無所復思,喘息自知;
棄捐所思,喘息自知;不棄捐所思,喘息自知;
放棄軀命,喘息自知;不放棄軀命,喘息自知。
是為十六即時自知也。
問:何等為莫過十數、莫減十數?
報:息已盡未數是為過,息未盡便數是為減。
失數亦惡,不及亦惡,是為兩惡。
至二息亂為短息,至九息亂為長息,得十息為快息。
相隨為微,
意在長便轉意:「我何以故念長?」
意在短,即時覺不得令意止,止為著。
放棄軀命者,
謂行息。得道意,便放棄軀命;
未得道意,常愛身故,不放棄軀命也。
息細微為道,長為生死,短息動為生死,長於道為短,何以故?
不得道意,無知見,故為短也。
數息為單,相隨為複,止為一意,觀為知意,還為行道,淨為入道也。
數時為念,至十息為持,是為外禪;
念身不淨隨空,是為內禪也。
禪法惡來不受,是名為棄。
閉口數息,隨氣出入,知氣發何所,滅何所。
意有所念,不得數息;
有遲疾、大小,亦不得數;
耳聞聲亂,亦不得數也。
數息,意在息,數為不工,行意在意乃為止。
數息,意但在息,是為不工。
當知意所從起、氣所滅,是乃應數因緣盡,便得定意也。
守意者,念出入息,已念息不生惡,故為守意。
息見因緣生,無因緣滅;因緣斷,息止也。
數息為至誠,息不亂為忍辱。
數息氣微,不復覺出入,如是當守一念止也。
息在身,亦在外,
得因緣息生,罪未盡故有息;
斷因緣,息不復生也。
數息以為隨第二禪。何以故?用不待念故,為隨第二禪也。
數息為不守意,念息乃為守意。
息從外入息未盡,息在入意,在盡識,在數也。
十息有十意為十絆,
相隨有二意為二絆,
止為一意為一絆。
不得息數為惡意不可絆;
惡意止,乃得數,是為和調可意絆也。
已得息棄息,已得相隨棄相隨,已得止棄止,已得觀棄觀,莫復還;
莫復還者,莫復數。
息亦使意,意亦使息也;
有所念為息使意,無所念為意使息也。
息有四事:
一為風,二為氣,三為息,四為喘。
有聲為風,無聲為氣,出入為息,氣出入不盡為喘也。
數息斷外,相隨斷內,
數從外入為斷外,亦欲離外因緣,
數從中出為欲離內因緣。
外為身離,內為意離;
身離、意離是為相隨,出入息是為二事也。
數息為欲斷內外因緣。何等為內外?謂眼耳鼻口身意為內,色聲香味、細滑、念為外也。
行息為使意向空,但欲止餘意。何以為向空?息中無所為故也。
數息意走不?即時覺者,罪重意輕,罪引意去疾,故不覺也。
行道已得息,自厭息意,欲轉不復欲數,如是為得息。
相隨止觀亦爾也。
知出入息滅,滅為得息相;知生死不復用,為得生死相。
已得四禪,但念空為種道栽。
行息已得定,不復覺氣出入,便可觀。
一、當觀五十五事;
二、當觀身中十二因緣也。
問:息出入,寧有處不?
報:息入時是其處,出息時是其處。
數息身坐,痛痒、思想、生死、識止不行,是為坐也。
念息得道,復校計者,用息無所知故。
問:念息得道,何以為無所知?
報:意知息,息不知意,是為無所知。
人不能得校計意,便令數息,欲令意定。
雖數息,但不生惡。無有黠智,當何等行得黠慧?
從一至十,分別定亂,識對行藥;
已得定意,便隨黠慧,得校計為墮觀也。
問:何等為數?
報:數者謂事。譬如人有事更求,是為數罪。
道人數福,何以故正為十?
一意起為一,二意起為二,數終於十,至十為竟,故言十數為福。
復有罪者,用不能壞息,故為罪;
亦謂意生死不滅,墮世間已,不斷世間事為罪也。
六情為六事,痛痒、思想、生死、識,合為十事,
應內十息;殺盜婬、兩舌惡口、妄言綺語、嫉妬、瞋恚、癡,
應外十息,謂止不行也。
問:何等為十六事?
報:十事者謂數,至十六者,
謂數、相隨、止、觀、還、淨,是為十六事,
為行不離,為隨道也。
問:數息念風為隨色,何以應道?
報:行意在數不念色,氣盡便滅,墮非常、知非常為道也。
道人欲得道,要當知坐行二事:一者為坐,二者為行。
問:坐與行為同不同?
報:有時同,有時不同。
數息、相隨、止、觀、還、淨,此六事有時為坐,有時為行。
何以故?數息意定是為坐,意隨法是為行;
已起意不離為行,亦為坐也。
坐禪法,一不數二,二不數一。
一數二者,謂數一息未竟便言二,是為一數二,如是為過精進;
二數一者,謂息已入二甫言一,是為二數一,如是為不及精進。
從三至四、五至六、七至八、九至十,各自有分部,當分別所屬;
在一數一,在二數二,是為法行,便墮精進也。
有三坐墮道:一為數息坐,二為誦經坐,三為聞經喜坐,是為三也。
坐有三品:一為味合坐,二為淨坐,三為無有結坐。
何等為味合坐?謂意著行不離,是為味合坐。
何謂為淨坐?謂不念為淨坐。
何等為無有結坐?謂結已盡為無有結坐也。
息有三輩:一為雜息,二為淨息,三為道息。
不行道,是為雜息;
數至十息不亂,是為淨息;
已得道,是為道息也。
息有三輩:有大息,有中息,有微息。
口有所語,謂大息止;
念道,中息止;
得四禪,微息止也。
問:佛何以教人數息守意?
報:有四因緣;
一者、用不欲痛故;
二者、用避亂意故;
三者、用閉因緣,不欲與生死會故;
四者、用欲得泥洹道故也。
譬喻說日無光明者,有四因緣:
一者、用有雲故;
二者、用有塵故;
三者、用有大風故;
四者、用有烟故。
數息不得,亦有四因緣:
一者、用念生死校計故;
二者、用飲食多故;
三者、用疲極故;
四者、用坐不得更罪地故。
此四事來皆有相:
坐數息,忽念他事失息意,是為念校計相;
骨節盡痛,不能久坐,是為食多相;
身重意瞪瞢,但欲睡眠,是為疲極相;
四面坐,不得一息,是為罪地相。
以知罪,當經行;若讀經文坐,意不習罪,亦禍消也。
道人行道當念本。何等為本?謂心意識是為本。
是三事皆不見,已生便滅,
本意不復生,得是意為道意;
本意已滅,無為痛更因緣生便斷也。
定意日勝,日勝為定意。
有時從息得定意,有時從相隨得定意,
有時從止得定意,有時從觀得定意,
隨得定因緣直行也。
行息亦墮貪,何以故?意以定便喜故。
便當計出息入息、念滅時,息生身生;息滅身滅。
尚未脫生死苦,何以故?喜已計,如是便貪止也。
數息欲疾,相隨欲遲;有時數息當安徐,相隨時當為疾。何以故?
數息意不亂當安徐,數亂當為疾,相隨亦同如是也。
第一數亦相隨,所念異,雖數息,當知氣出入,意著在數也。
數息,復行相隨。
止觀者,謂不得息;
前世有習,在相隨止觀。雖得相隨,止觀當還從數息起也。
數息意不離,是為法離,為非法數息,
意不隨罪,意在世間,便墮罪也。
數息為不欲亂意故,
意以不亂復行相隨者,證上次意知為止。
止與觀同,還與淨同也。
行道得微意當倒意者,謂當更數息。
若讀經已,乃復行禪微意者,謂不數息及行相隨也。
佛有六潔意,謂數息、相隨、止、觀、還、淨,
是六事能制無形也。
息亦是意,亦非意。何以故?
數時,意在息為是;
不數時,意息各自行,是為非意。
從意生息已,止無有意也。
人不使意,意使人。
使意者,謂數息、相隨、止、觀、還、淨。念《三十七品經》,是為使意;
人不行道,貪求隨欲,是為意使人也。
息有垢,息垢不去,不得息。何等為息垢?
謂三冥中最劇者,是為息垢。
何等為三冥?
謂三毒起時,身中正冥,故言三冥。
三毒者:一為貪婬,二為瞋恚,三為愚癡。
人皆坐是三事死,故言毒也。
數息時,意在數息;
未數時,有三意:有善意、有惡意、有不善不惡意。
欲知人得息相者,當觀萬物及諸好色,
意不復著,是為得息;
相意復著,是為未得,當更精進。
行家中意欲盡者,謂六情為意家,貪愛萬物皆為意家也。
相隨者,謂行善法,從是得脫,當與相隨;
亦謂不隨五陰、六入、息與意相隨也。
問:第三止何以故止在鼻頭?
報:用數息、相隨、止觀、還淨,皆從鼻出入,
意習故處,亦為易識,以是故著鼻頭也。
惡意來者斷為禪,有時在鼻頭止,有時在心中止;在所著為止。
邪來亂人意,直觀一事,諸惡來,心不當動,心為不畏之哉也。
止有四:一為數止,二為相隨止,三為鼻頭止,四為息心止。
止者,謂五樂六入,當制止之也。
入息至盡鼻頭止,謂惡不復入至鼻頭止;
出息至盡著鼻頭,謂意不復離身行向惡,故著鼻頭;
亦謂息初入時,便一念向不復轉,息出入亦不復覺,是為止也。
止者,如如出息入息,覺知前意出,不覺後意出。
覺前意為意相觀,便察出入息見敗,便受相畏生死,便却意,便隨道意相也。
莫為相隨者,但念著鼻頭,五陰因緣不復念,罪斷意滅,亦不喘息,是為止也。
莫為相隨者,謂莫復意念出入,隨五陰因緣,不復喘息也。
第四觀者,
觀息敗時,與觀身體異息,見因緣生,無因緣滅也。
心意受相者,
謂意欲有所得,心計因緣會當復滅,便斷所欲不復向,是為心意受相也。
以識因緣為俱相觀者,
謂識知五陰因緣,出息亦觀,入息亦觀;
觀者謂觀五陰,是為俱觀。亦應意意相觀,為兩因緣,在內斷惡、念道也。
觀出息異、入息異者,
謂出息為生死陰,入息為思想陰;
有時出息為痛痒陰,入息為識陰。
隨因緣起便受陰,意所向無有常,用是故為異,道人當分別知。
是亦謂出息滅,入息生;入息滅,出息生也。
無有故者,
謂人意及萬物,意起已滅,物生復死,是為無有故也。
非出息是入息,非入息是出息;
非謂出息時意不念入息,入息時意不念出息,所念異故言非也。
中信者,謂入道中、見道因緣、信道,是為中信也。
第五還棄結者,謂棄身七惡;
第六淨棄結者,為棄意三惡,是名為還。
還者,為意不復起惡;
惡者,是為不還也。
還身者,謂還惡。
得第五還,尚有身亦無身。何以故?
有意有身,無意無身,意為人種,是名為還。
還者,謂意不復起惡;
起惡者,是為不還,
亦謂前助身,後助意。不殺盜婬、兩舌惡口、妄言綺語,是為助身;
不嫉、瞋恚癡,是為助意也。
還五陰者,譬如買金得石,便棄捐地不用;
人皆貪愛五陰,得苦痛便不欲是,為還五陰也。
何等為便見滅盡處,謂無所有是為滅處。
問:已無所有,何以故為處者?
無所有處有四處:
一者、飛鳥以空中為處;
二者、羅漢以泥洹為處;
三者、道以無有為處;
四者、法在觀處也。
出息入息受五陰相者,
謂意邪念,疾轉還正以生覺斷,為受五陰相。
言受者,謂受不受相也。以受五陰相,知起何所,滅何所。
滅者,為受十二因緣,人從十二因緣生,亦從十二因緣死;
不念者,為不念五陰也。
知起何所、滅何所,謂善惡因緣起便復滅,亦謂身,亦謂氣生滅。
念便生,不念便死,意與身同等,是為斷生死道。在是生死間,一切惡事皆從意來也。
今不為前、前不為今者,
謂前所念已滅,今念非前念;
亦謂前世所作,今世所作,各自得福;
亦謂今所行善,非前所行惡;
亦謂今息非前息,前息非今息也。
為生死分別者,
為意念生即生,念滅即滅。故言生死,當分別萬物及身。
過去未來福為索盡。何以故?
盡以生便滅,滅便盡;已知盡,當盡力求也。
視上頭無所從來者,
謂人無所從來,意起為人;
亦謂人不自作來者,為有所從來;
人自作自得,是為無所從來也。
生死當分別者,
謂知分別五陰,亦謂知分別意生死。人意為常,知無有常,亦為分別也。
後視無處所者,
為今現在不見罪人在生死,會當得,無有脫於罪故。
言後視無有處所,未得道迹不得中命盡,
謂已得十五,意不得中死;
要當得十五,意便墮道,亦轉上至阿羅漢也。
中得道亦不得中命盡,為息意身,凡三事,
謂善惡意要當得道迹,亦復中壞;
息死復生,善意起復滅,身亦不得中死也。
何等為淨?
謂諸所貪欲為不淨,除去貪欲是為淨。
何等為五陰相?
譬喻火為陰,薪為相也。
從息至淨,是皆為觀;
謂觀身相隨止觀還淨,本為無有。
內意數息,外意斷惡因緣,是為二意也。
問:何以故不先內外觀身體,反先數息相隨、止觀還淨?
報:用意不淨故不見,身意已淨,便悉見身內外道。
行有十九行,用人有十九病故,亦有十九藥。
觀身念惡露,是為止貪婬藥;
念四等心,是為止瞋恚藥;
自計本何因緣有,是為止愚癡藥;
安般守意,是為多念藥也。
內外自觀身體。
何等為身?何等為體?
骨肉為身,六情合為體也。
何等為六情?
謂眼合色,耳受聲,鼻向香,口欲味,細滑為身,
衰意為種,栽為癡,為有生物也。
內外身體所以重出者何?謂人貪求,
有大小有前後。謂所欲得當分別觀,
觀者見為念,念因見觀者為知也。
身觀止者,坐念起,起念意不離,在所行意所著為識,是為身觀止也。
出息入息念滅時,何等為念滅時?
謂念出入氣盡時,意息滅。
出息入息念滅時,譬如畫空中,無有處生死意道意俱爾也。
出息入息念滅時,亦不說息意息說滅時。
出息入息念滅時,物從因緣生,斷本為滅時也。
內外痛痒見觀者,為見痛痒所從起,便觀是,為見觀也。
內外痛痒者,
謂外好物為外痒,外惡物為外痛;
內可意為內痒,內不可意為內痛。
在內為內法,在外因緣為外法;
亦謂目為內,色為外;耳為內,聲為外;鼻為內,香為外;
口為內,味為外;心為內,念為外。
見好細滑,意欲得,是為痒;
見麁惡意,不用是為痛。俱墮罪也。
痛痒觀止者,
若人臂痛,意不作痛,反念他一切身痛如是,
以意不在痛,為止痛;亦可念,亦不可念,念痛無所著。
自愛身,當觀他人身;意愛他人身,當自觀身,亦為止也。
內外痛痒所以重出者何?
謂人見色愛有薄厚,其意不等觀,多與少異故。
重分別觀道,當內觀有癡,當外觀以自證也。
身心痛痒各自異,
得寒熱、刀杖痛極,是為身痛;
得美飯、載車、好衣,身諸所便,是為身痒。
心痛者,身自憂,復憂他人及萬事,是為心痛;
心得所好及諸歡喜,是為心痒也。
意相觀者,有兩因緣,在內斷惡念道。
一者,謂五樂六衰當制斷之。
觀者自觀身,身不知麁細,以得乃覺,是為意意相觀。
意意相觀,息亦是意,數亦是意;數時觀息,為意意相觀也。
意觀止者,欲婬制,不為欲瞋恚制,不怒欲癡制,不作欲貪制,不求諸惡事,
一切不向,是為觀止;亦謂以知《三十七品經》,常念不離為止也。
出息入息盡定便觀者,
盡謂罪盡,
定謂息止意。
定觀者,謂觀止還淨也;
盡止者,謂我能說是、曉是、遍更是,是為盡止也。
所起息,若布施作福一切善法,已起便滅,更意念耶?
向習罪行亦無數,古世今世,意不如是相隨;
他人亦爾,已知覺,當斷已斷,為內外意意觀止也。
內外法法者,
內法謂身,外法謂他人;
有持戒法,有不持戒法,是為內外法法也。
內法謂行黠不離《三十七品經》,一切餘事,意不墮中,行道得道,是為內法。
外法謂墮生死,謂生死行,便得生死。不脫一切,當斷已斷,為內外法觀止也。
法觀止者,
一切人皆自身為身,諦校計非我身。何以故?有眼有色,
眼亦非身,色亦非身。何以故?人已死,有眼無所見亦有色無所應。
身如是,但有識亦非身。何以故?識無有形,亦無所輕止,
如是計眼耳鼻舌身意亦爾,得是計為法觀止,亦謂不念惡為止。
念惡為不止,何以故?意行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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